不管是设计师还是品牌方,所有人都希望品牌设计有创意,有设计感,简单地说就是要特别一点。那什么是设计感?什么是创意?有没有具体方法和标准?是不是都由每个人的主观意识决定的?我觉得设计感并不复杂。我一直对“什么是好设计”的答案着迷不懈,在好设计中一定包含好的创意。经过多次的实际验证和尝试后,我觉得在概念上,好创意就是信息的冲突与矛盾的结合,把两个不相干的东西,通过某种方式结合起来,产生视觉冲突,就能给人以创意的感受。比如本书提到的个案例“大象与鲸鱼知识俱乐部”,很多人认识我都是通过这个案例,觉得我的作品有创意有想法。总结来看,简单的创意就是融合、重组、正负形。把重要信息组合在一起,就能有创意,辅助传播。
什么是设计感呢?再漂亮的东西,看久了都会觉得普通。就像为什么有人喜欢复古风格,因为复古风格早出现的时候就是代表美,符合形式美法则和大众心里的认知。但是当复古风格频繁出现的时候,大家就会觉得稀松平常,然后慢慢减少使用。后来这种美在生活中变少了,反而有人怀念这种美,又提起大家的兴趣。回到品牌设计上,如果一个图形、一种手段都非常常见,那就不会给人设计感,就会让人觉得很普通。
所以设计感就是不常见的视觉表现手法。我们谈起设计感的时候,可能更多的是在关注图形的美感,甲方如果觉得没有设计感,乙方就重新设计图形。年轻设计师会调整细节,资历老一些的就重新构思,加大图形比例,大家把心思和注意力都花在图形的构思上。这当然可以解决一定的问题,设计感更多指的是视觉感受。但是重新解析视觉感受,我觉得影响我们判断创意的因素有:信息、图形形式和创意手段。
LOGO的设计方法和手段已经在之前文章中详细讨论过,不管如何设计,重要的还是先确定信息,重要的信息是所有创意的基础。同时,如果让人感觉没创意,问题很大可能还是出在信息选择上。如果信息正确,稍加设计就有很好的效果,而且正确的信息至少能保证这个设计的正确表达,可以辅助品牌传播。所以在品牌设计中,不管是缺少创意,缺少想法还是感受不对,我们都要先重新审视信息的选择,因为信息决定了图形和创意的方向。